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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县开展2015年“文化遗产日”活动工作
信息时间:2015/6/11 15:40:22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今年是我国第十个文化遗产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2015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桂文办发[2015]469号)和《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5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南文新广发〔201582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我县开展“文化遗产日”活动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围绕花样南宁建设,宣传我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提高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

二、活动主题

保护成果  全民共享

三、宣传口号

(一)像珍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文化遗产

(二)为文化遗产点赞  为美丽中国添彩

(三)文化遗产千秋传承  保护弘扬万代受益

(四)珍惜定格的历史  爱护不朽的文化

(五)保护邕城文化  建设花样南宁

四、主办单位

武鸣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和体育局

五、承办单位

武鸣县文化馆

六、时间安排

2015613日上午9001200

七、活动地点

县文化广场、县文化馆宣传长廊

八、举办系列活动

(一)参加市“文化遗产日”活动

组织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市“文化遗产日”活动(以通知为主)。

(二)举办县“文化遗产日”活动

1、在县文化广场举办主题为走进非遗 品味山歌非遗保护工作山歌对唱宣传活动,邀请县山歌协会10名歌手现场宣传演唱。

2、在县文化广场举办非遗保护图片板报展,展示我县非遗保护成果,让全民共享。

3、在县文化广场设立非遗保护咨询台,向群众宣传解答非遗保护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

4、在县文化广场悬挂横额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让群众更深入了解非遗,不断提高人们保护非遗的自觉意识。

5、在县文化馆宣传长廊举办主题为为文化遗产点赞 为美丽武鸣添彩的图片展,集中展示我县近年的非遗保护工作成果。

各镇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结合实际,加强策划组织,举办好本镇“文化遗产日”活动。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领导和组织工作,成立2015年武鸣县文化遗产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潘进忠  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和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李    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和体育局副局长

  员:刘钦荣  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和体育局文化股股长

周英兴  县文化馆馆长

梁敏华  县文化馆支部书记

农玫斌  县文化馆副馆长

曾俊平  县文化馆副馆长

陆慧萍  县文化馆副馆长

领导小组设在县文化馆,办公室主任由李  楠、周英举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县文化遗产日活动日常管理工作。

十、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日活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早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文化遗产日活动任务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二)广泛宣传,突出理念

要以文化遗产日为契机,通过县广播电视台等各种媒介宣传保护文化的使命感和紧迫性,积极营造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全民对民族文化保护的自觉。

(三)遵纪守法,廉洁办事

活动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武鸣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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