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就进一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一)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共六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类别:民间文学(I),传统音乐(II),传统舞蹈(III),传统戏剧(IV),曲艺(V),传统体育、游戏与杂技(VI),传统美术(VII),传统技艺(VIII),传统医药(IX),民俗(X),共十大类。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里程碑,并定于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文化遗产日”。
(五)武鸣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公布为县级、南宁市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
自2007年以来,在本县辖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收集掌握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共16类1523条项目信息,精心筛选出10类1434条,全部录入数据库,并编制成《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汇编—武鸣篇》三册套。《壮族五色糯米饭》《‘三月三'歌圩》两个项目于2007年11月1日公布为第一批南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三月三'歌圩》于2008年11月10日公布为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桂政发【2008】46号);2009年9月《‘三月三'歌圩》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非遗发【2009】24号);2009年3月18日《壮族骆垌舞》公布为第二批南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在2009年3月25日《南宁日报》第2版上公布;2010年5月31日《壮族骆垌舞》《壮族五色糯米饭》公布为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桂政发【2010】25号);2011年3月,武鸣县非遗保护展示基地、展示中心分别在伊岭岩风景区、太平镇庆乐小学挂牌建立,区级项目《壮族骆垌舞》传承基地拟在锣圩镇玉泉村。
2011年5月27日《壮族五色糯米饭》《‘三月三'歌圩》确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预备推荐申报名单;2013年9月《壮族三月三》(原“三月三”歌圩)《壮族五色糯米饭》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14年11月11日《壮族三月三》公布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12年2月22日《武鸣壮族山歌》公布为第四批南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南府发【2012】9号);2012年5月30日《武鸣壮族山歌》公布为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桂政发【2012】48号);2013年10月13日,《灵马鲶鱼制作技艺》《壮族罗波庙会》、《壮族祈丰节》公布为第五批南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南府办【2013】143号),2014年3月申报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14年11月25日《壮族罗波庙会》、《壮族祈丰节》公布为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07年至2011年,县文化馆组织人员收集整理到我县较有价值及影响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部分项目,于2012年8月22日,武鸣县人民政府公布确定“武鸣壮语”等24个项目为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武政发【2012】43号),分别是民间文学类:龙母文化(传说)、龙潭石窟的传说、思恩府的来历、卧牛望月的故事、文昌阁(刘定卣)的传说、武鸣壮话(壮文);民俗:“三月三”歌圩、壮族婚俗、两英庙会、“四月四”祈丰节、江滨歌圩、四月八习俗、小梁歌圩习俗、壮族夜歌圩、壮族百家宴;传统手工技艺:壮族五色香糯米饭、壮族服饰、灵马鲶鱼制作技艺、八宝鱼生制作技艺、陶制横鼓制作技艺、艾菜馍制作技艺、生榨米粉制作技艺、柠檬鸭制作技艺、旱藕粉制作技艺、草席编织技艺、壮族服饰;民间音乐:武鸣壮族山歌(东、西、南、北、中五部山歌)、“尼达妮”原生态山歌;民间舞蹈:壮族骆垌舞、壮族竹竿舞、壮族横鼓舞;民族体育竞技:壮族抢花炮共24个项目。
2014年10月16日,武鸣县人民政府公布确定“灵水歌圩”等37个项目为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武政发【2014】22号),分别是民俗类:灵水歌圩、壮族罗波庙会、壮族哭嫁;传统音乐类:壮族童谣、两江壮族八音;传统戏剧类:壮族师公戏、武鸣壮话戏、壮族山歌戏;曲艺类:壮话快板;传统技艺类:壮族彩绣制作技艺、壮族阮氏“骆越壮酒”制作技艺、猪血肠制作技艺、壮族土红糖、竹筒水车制作技艺、壮族黑蓝服饰制作技艺、壮族土榨花生油;传统医药:壮族刘氏“药仙翁”保健药茶、葛根医药、壮医药“蛇头”疔疮疗法、壮医药刮痧疗法、壮医药蓝靛腮腺炎疗法;民间文学类:耀武上将军陆荣廷、粤西才子刘定逌、文江塔故事、起凤山传说、武鸣葛阳文昌阁、“龙津吐碧”—灵水的传说、“地下宫殿”—伊岭岩、明秀园的故事、黄道仙岩的由来、娅怀的故事、龙母的崇拜;传统体育类:壮族抛绣球;游戏与杂技类:壮族跳格子、打尺、滚铁环、打陀螺共37个项目。县委、政府及主管局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项目名录申报工作,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加快了此项工作的进度。